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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平 |
法律本科,学士 ,2002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首届司法资格考试,并开始从事律师职业。
专业方向:公司事务、各类合同纠纷、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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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简介: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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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房地产公司延期办理产 简介: 房屋预售合同纠纷常常涉及到所有权属登记义务的实际履行问题,办案中一方面必须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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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礼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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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男友要和我结婚,但是他和我之间还有债务,是他离婚前的债务,现在他和前妻有在为房产发生了纠纷,他们的房子拆迁是在离婚前,房主是他的妈妈,现在的房产证 还没有办好,现在新的房产正在办理是他的名字,他的前妻 能够拥有吗?在之前的债务我可以要回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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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管理员 2007-5-11 9:51:07 回复: 1.你的债务可以向你的男友和其前妻主张;2.关于被拆迁的房屋财产权利要视该房屋由谁出资建造和具体建造时间才可以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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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5-9 8:03:30 |
[IP已记录] TEL:13401922528  |
huxianshe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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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甥(16岁学生),06年4月4日,于公路边无故被殴(殴者20岁,酒后寻衅),殴者将我甥飞脚踹至公路中间,导致过往车辆将其辗压致死,随后殴者逃走。殴者此前为公安机关抓捕对象(因涉及其他滋衅打砸黑社会团伙事件)。
1、我对检察机关以过失伤害致死公诉有异议。理由:殴者20岁以上,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却致人以车辆过往的危险公路上。
2、事发后逃走,对被害人的死的结果漠不关心,放任死亡结果发生。
3、殴者残忍,殴人期间,对一直打不还手的弱小学生残忍施殴,致满脸血后,又飞脚踹至公路中间,并非过失行为,暴虐行为明显,属黑社会一贯残忍,不应属过失。请指引。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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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管理员 2007-4-11 16:51:39 回复: 根据楼主所叙述情况,应该属于故意伤害致死,此案应该聘请律师服务,才能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有些事情个人难以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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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4-11 13:51:16 |
[IP已记录] TEL:  |
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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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2005年9月离婚,离婚的主要原因就是他不务正业,满处借钱、骗钱。
我前夫在我们离婚前十几天和别人借了钱,现在债主找不到他,要起诉我,这样的钱需要我来还吗?我们2004年底就分居了,我怎么才能向法院证明这点呢?我们的离婚协议上写明了他的债权、债务由他自己负责,法院能认可吗?
我前夫几年前就在外面养了女人,借给他钱的债主是知道的,我有应该怎样利用这点呢?
希望好心的律师能帮我详细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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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管理员 2007-4-10 8:49:26 回复: 本案具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建议请律师帮助。
一般而言,夫妻直接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除非第三人是知道夫妻的约定的。所以,按照通常情况,会判决你归还,然后,你可以向你的前夫依照你们的约定追偿。
如果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恶债”,就可以不用你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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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4-9 15:16:33 |
[IP已记录] TEL:  |
一个单亲妈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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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孩子是不是算非生子?
是否要罚款.罚款在法定条款来说又会是都少?
要到当地计生办办理一切上户手续再到派出所办理上户吗?
等待律师您的回复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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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管理员 2007-4-4 15:18:19 回复: 如果没有婚姻关系所生的子女,应当是非婚生子女.应当收取社会抚养费用.是可以上户口的.具体要求可咨询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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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4-4 10:04:07 |
[IP已记录] TEL:  |
一个郁闷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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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表弟,叫李明江.元月14号晚上,他在朋友家喝酒直到夜12点,.然后朋友把他送回家.15号凌晨3点时他感到尿憋的难受,而且尿不出来.去了附近二院看后,插管,发现尿液里有血,大夫说有可能是膀胱破损让住院.当时认为那里的条件差点.认为附属中山医院条件好(原铁路医院)。我弟带着插管不到7点赶到附属中山医院治疗,我们当时把其它医院的诊断都告诉大夫了.8点住到泌尿外科,一直检查.到下午开始满肚子疼.最后连胸口疼都疼的受不了,一直到夜里.院里找四位大夫会诊,金主任,付大夫,李大夫,迟大夫(消化外科主刀大夫).对我们说不是胃穿孔就是肠穿孔,这两项必有一项.膀胱不要紧.又把病人转到消化科.23点开始手术,我们当时为救病人也不懂医疗术语.他们让我们签字,我们问到底是是什么病?他们说胃穿孔或肠穿孔必有一样,为救病人我们签了字.16号1点左右,大夫出来又让我们签字说肠胃没有穿孔.可能是膀胱破裂,又换大夫主刀,说接着往下开刀,我们当时都懵了,人在手术台上.我们只能二次签字.(两次手术)
到4点才出手术室.一直都很正常,大便了4-5次,22号开始吃流食吃的不多,一天只吃2-3顿.到24号开始吃半流食,腹腔的引流管也去掉了.病人可以下地活动了,自己上卫生间解大便了.这其间引流口一直流黄色液体,越流越多.到29号又重新把引流管插入腹腔内.病人也开始腹涨不能吃饭.就这样大夫也不告诉我们实话.只是说要检查膀胱是怎么破裂的.(手术第二天,金主任医师对我们说是不是被人打了?他说他临床20年了,没见过膀胱撑破的病例)我们不同意,只说哪有病你们看哪.我怕他们再做手脚(我们第二天要复印病历,他们说没有直系亲属不能复印,等两天家属来了他们还是不给复印,后来金主任非要我们在其它医院的病历,要不就不让复印.他要拿走病历,我们不给,他看了,很痛快地说:你们去复印吧.等我们拿到病历上面很多地方都有改动)30号他们看瞒不住了,只好说是膀胱没有缝合好,需要二次修补手术.(是金键主任主刀)上午10点进去,晚六点告诉我们还有肠梗阻必需手术问我们同不同意?我们说同意.
当时他并没有拿手术单,他返回后一直等到23点告诉我们肠梗阻没做.人在重症监护室直到2月9号回到病房.12号上午又发现从刀口处往外冒气.我们家属要求院方派外援专家会诊.(我以对他们失去信心.)13号和我们说必需回重病监护室.最后和我们说是肠漏.直到3月1号回到病房.6号开始吃流食,12号吃半流食.17号告诉说可以正常吃饭了.22号说我们可以出院了.我们说肠子还在腹腔上粘连着怎么办.金键主任说没有事.有是他负责.他说;他们有错,你们别告了.我们在科室里给你们拿5万.你们的医疗就免了,只有5000元的治疗费就能好的病,现在的医疗费高达近15万元.我们没有同意,我们经过专家的咨询;肠在腹腔壁上粘连不解捆,随时会出现肠梗阻.果然25号零辰出现腹部疼痛.经检查是肠梗阻.我们找院方.他们的领导对家属大打出手.(很多的病人都亲眼目睹)我们也请了国宸律师事务所的黄东涛律师.他收了我们3000元,说可为我们调解.他就去了几次医院.就不管了.我们想找有责任心的律师为我们讨回公道.医院说我们到那里他们都能摆平.他们是财大气粗,我们是老百姓,谁能告诉我们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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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管理员 2007-4-2 15:21:38 回复: 一定有医疗过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对此事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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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4-2 10:07:36 |
[IP已记录] TE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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